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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的预配仓单的传输

返回列表 来源:森源报关 浏览:- 发布日期:2016-04-05 09:30:00【

在平时的出口货物中,船公司一般会给海关一个舱单计划,然后在货物实际装上船后再给海关发送一份正式的舱单数据。海关会根据船公司提供的舱单信息与报关单相互核对,确保报关单和出口货物对应准确;如果报关单和舱单不一致,将会影响出货以及后面的核销退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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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预配仓单数据传输时限规定如下:

一、预配仓单主要数据的传输时限:

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之前向海关传输预配仓单的主要数据。

二、预配仓单的其他数据的传输时限:

1.集装箱船舶装船的24小时之前;

2..非集装箱船舶装船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2小时前;

3.同一船舶载有集装箱和非集装箱货物进境的,应当按照12项分别传输。

4.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4个小时之前;

5.调拨出境的的空箱,在空箱装船的的2小时之前;

6.临时计划转运货物出境,在转运货物出境装船前2个小时之前;

7.航空器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4小时之前;

8.铁路列车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2小时之前;

9.公路车辆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1小时之前;

三、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旅客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出境旅客开始办理登机(船、车)手续的1小时之前向海关传输玉佩舱单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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