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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的操作流程

返回列表 来源:森源报关 浏览:- 发布日期:2016-05-24 10:07:00【

分送集报是指经海关批准,区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不同特殊区域(保税场所)的两家企业、同一特殊区域内的两家企业之间多批次进出货物,可先向海关办理货物的实际进出区手续,再以报关单(备案清单)集中办理还敢手续的特殊通关方式。

 

分送集报的操作流程

1.企业在辅助系统中录入分送集报“申请表”;

2.在“申请表”经海关审批通过后,在辅助系统录入并发送进、出区核放单;

3.辅助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后,企业凭“核放单”送货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卡口海关人员验放相关货物进出区;

4.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在辅助系统中汇总相关“核放单”数据,生成“报关申请单”向海关办理分送集报手续。

 

申请分送集报的前提条件

分送集报业务资格备案审批:企业需以分送集报方式开展货物进、出区业务的,应在辅助系统中录入并发送“申请表”,向海关进行备案审批。海关审批同意的,才能开展分送集报货物进、出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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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送集报备案所需资料:

(一)《分送集报业务申请书》;

(二)加盖公章的收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管理类别调整决定书》复印件;

(三)《适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备案表》;

(四)加盖公章的《重庆海关分送集报备案货物明细表》;

(五)符合法定形式的涉税货物税款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收发货人一方提供即可);

(六)区外企业需提供区内关联企业的供送货关系证明;

(七)区内企业对区外企业的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八)区内企业及区外企业海关类别管理通知书;

(九)区内企业及区外企业各自指定的报关企业证明及报关企业类别管理通知书;

(十)所申请货物为非卡口登记的基建物资的,须提交项目规划批准证书复印件、施工合同及报价清单;

(十一)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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