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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业务剩余料件内销

返回列表 来源:森源报关 浏览:- 发布日期:2016-07-08 09:57:00【

加工贸易企业在进口料件进行加工生产的过程中,都会产生些剩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都属于海关监管货物。但是剩余料件是可以继续用于生产加工制成品的加工贸易料件。这些进口料件多余时,企业选择进行内销处理,这是加工贸易业报关的一种,在向海关申报缴税后企业才可处理。同样,企业也可以委托报关公司代理报关,更加的方便。

 

剩余料件内销的申请条件

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内销剩余料件或者内销用剩余料件的制成品有以下两个条件:

1.剩余料件金额占该加工贸易合同项下实际进口料件总额3%以内(含3%),且总值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商务主管部门免予审批,企业直接报主管海关核准,由主管海关对剩余料件按照规定计征税款和税款缓税利息后予以核销。剩余料件属于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环保总局及其授权部门尽快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予以提交许可证件。

2.剩余料件金额占该加工贸易合同项下实际进口料件总额3%以上或者总值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有关内销审批规定审批,海关凭商务主管部门批件对合同内销的全部剩余料件按照规定计征税款和缓税利息。剩余料件属于进口许可证件管理的,企业还须按照规定向海关提交有关进口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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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加工贸易业务内销所需资料

1.加工贸易内销批准证;

2.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征税申报单;

3.所需提供的进口许可证件;

4.申报内销货物的原进料加工进口报关单、进口发票、购销合同、运保费证明、货物说明书、商品检验检疫证书、提单、装箱单、信用证等所需相关资料;

5.海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在办理加工贸易内销业务时应当注意是否有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批,是否按照报验状态申报,是否按照原进口料件品名申报等在向主管海关申报时所需要注意的各项问题。加工贸易企业或者代理报关公司在申报加工贸易内销时应对报关单进行严格审核,对申报的申报要素内容也应多加注意,避免出现遗漏等情况。如果您有任何需求及疑问请在线联系我们客服人员进行咨询,或者拨打我们免费服务热线:400-915-1551,南昌森源报关有限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