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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加工贸易企业出口成品至境外通过出口转关运输,运至出境地海关办理出境手续。企业通过委托南昌报关公司在起运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后,由南昌国际货代通过南昌海关监管车
运输至出境地海关监管出境,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向进境地海关提供《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编号,并提交下列单证办理转关手续:
1.《进口转关货物核放单》;广东省内公路运输的,交验《进境汽车载货清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汽车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载货登记簿》(以下简称《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
3.提货单。
提前报关和直转的出口转关货物到达出境地后,发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持《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者《船舶监管簿》和启运地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或者《出境汽车载货清单》(广东省内公路运输),向出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货物的出境手续。
承运海关监管车辆应为厢式货车或集装箱拖头车,经海关批准也可以为散装货车。上述车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用于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必须为运输企业的自有车辆,其《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列名必须与所属运输企业名称一致;
(二)厢式货车的厢体必须与车架固定一体,厢体必须为金属结构,无暗格,无隔断,具有施封条件,车厢连接的镙丝均须焊死,车厢两车门之间须以钢板相卡,保证施封后无法开启;
有特殊需要,需加开侧门的,须经海关批准,并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三)集装箱拖头车必须承运符合国际标准的集装箱;
(四)散装货车只能承运不具备加封条件的大宗散装货物,如矿砂、粮食及超大型机械设备等;
(五)从事特种货物运输的车辆须递交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件。
南昌国际货代可为出口企业提供国际海运、国际空运、南昌海关监管车运输等各种运输服务。同时还可代理同时我们还可以提供国际贸易、保税物流、外贸代理等进出口相关服务。如果您有任何需求及疑问请在线联系我们客服人员进行咨询,或者拨打我们免费服务热线:400-915-1551,南昌森源报关有限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